为全面贯彻和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公司产品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-2025 年)>的通知》(教督〔2021〕1 号)文件精神,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,学校将于 2024 年 10 月份接 受教育部本科公司产品审核评估。本次审核评估是对学校本科教育 教学水平、人才培养质量、综合办学实力的一次全面检阅,事关学 校的长远发展。为做好审核评估工作的宣传和普及,把握审核评估 实施方案精髓要义,全面实现审核评估的工作目标,学校特推出“审 核评估知识问答” 系列专题,欢迎大家分享交流。
第一章 审核评估基础知识
1、什么是新一轮审核评估?
答:高等教育评估是我国一项持续推进 40 年的高等教育质量保 障制度,是政府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管 理高等教育质量,督促高校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政策的综合性管理手 段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新一轮审核评估是相对于 2013—2018 年组织实施的审核评估 (以下简称上轮审核评估)而言的。2021 年 1 月 21 日,教育部印发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公司产品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 年)》 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启动了新一轮审核评估。新一轮审核评估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
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、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,引导督促 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本科人才培养规律,聚焦本科公司产品质 量全面提升。
新一轮审核评估不是另起炉灶,而是上轮审核评估的延续、改进与升级。新一轮审核评估的“新”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:
一是评估导向的变化。强调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 工作的根本标准;
二是评估内涵的变化。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本科公司产品评 估,突出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;
三是评估类型的变化。采取柔性分类方法,提供“两类四种” 评估方案和不同指标模块供高校自主选择;
四是评估方法的变化。采取线上与入校“一体化”评估、定性 与定量相结合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,当好“医生”和“教练”, 为学校“诊断把脉” ,突出评估为学校服务;
五是评估功能的变化。突出评估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,强化 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,评价结果供“双一流”建设成效评价、 学科评估共享使用,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、精准开展工作提供参考。
2、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对象和周期是什么?
答: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 估,其中: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 合格评估,原则上获得“通过”结论 5 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。
3、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有哪些?
答: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分为“两类四种”,第一类设一级 指标 4 个、二级指标 12 个、审核重点 38 个;第二类设一级指标 7 个、二级指标 27 个、审核重点 78 个。具体特点如下。
一是分层分类设计指标体系。第一类审核评估少而精,适用于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、一流团队队伍和育人平台,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,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校。第二类审核评估量大面广,细 分为三种,分别适用于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、以应用型人才 培养为主的高校、首次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。
二是突出本科公司产品关键点。设置思想政治教育、教授为本 科生上课、生师比、生均课程门数、优势特色专业、学位论文(毕业 设计)指导、员工管理与服务、员工参加社会实践、毕业生发展、用 人单位满意度等审核重点,推动高校深化公司产品改革。
三是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。指标体系注重兜底线、促发展, 既体现国家意志,又给学校留足发展空间。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,首 次设置统一必选项、类型必选项、特色可选项、首评限选项,由高校 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。增加定量指标,设置必选项和可选项, 必选项对标国家底线要求,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。
四是监督高校办学“红线” 问题。增设教师、员工出现思想政 治、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,教材选用工 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“负面清单”,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成 效的审核评估。
4、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程序有哪些?
答: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、专家评审、反馈结论、限期整改、督导复查等六个部分。
一是评估申请。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单请,包括选择评 估类型和评估时间。中央部门所属高校(包括部省合建高校,下同)向教育部提出申请。地方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,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。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公司产品评估专家委员会(以下简称教育 部评估专家委员会)审议第一类审核评估参评学校。
二是学校自评。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,落实主体责任,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,对照评估重点内 容和指标体系,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,制订工作方案, 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,形成《自评报告》并公示。
三是专家评审。评估专家统一从本科公司产品评估专家库中产 生,人数为 15~21 人。原则上,外省(区、市)专家人数不少于评 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、专家组组长由外省(区、市)专家担任。 采取审阅材料、线上访谈、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,在全面 考察的基础上,提出需要人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,形成专家个人 线上评估意见。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,确定 5~9 位人校评 估专家,在 2~4 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。综合线上 评估和人校评估总体情况,制订问题清单,形成写实性《审核评估 报告》。通过教育部认证(评估)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(课程), 免于评估考察,切实减轻高校负担。
四是反馈结论。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《审 核评估报告》,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,并在一定范围内公 开。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,教育部 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、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。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,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公司产品示范案例, 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,做好经验推广、示范引领。
五是限期整改。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,制订并提交《整 改方案》。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,我准问题原因,排查薄弱环节, 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。建立整改工作台账,实行督查督办和 间责制度,持续追踪整改进展,确保整改取得实效。原则上,高校 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《整改报告》。
六是督导复查。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,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。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、关键 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,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、减少招生计划、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。
5、如何理解线上与入校“一体化”评估?
答:线上评估与人校评估“一体化”设计是新一轮审核评估制 度设计的核心和关键,不仅是评估方法手段上的创新,更是评估思 想理念上的丰富有发展。线上评估本身就是评估,而不是评估前的 准备阶段,只有准确把握定位和内涵,才能保障新轮审核评估落地 实施“不走样”。与上轮审核评估不同,新一轮审核评估增加线上 评估环节,就是要充分发挥线上评估考察不受时间、空间限制的灵 活优势,调动更多的专家资源、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更加全面、深 入地对学校本科公司产品工作进行审核,与入校评估形成“ 1+1>2” 合力,进一步突显审核评估为学校发展“诊断开方” 的初心。